1. 獎勵對象為具本系正式學籍之學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之在學學生,前一學年GPA4.00 以上,且未受懲處者。
2. 獎勵方式為每學年頒獎一次,由本校頒予獲獎者獎狀及發給與獲獎者所屬學系前一學年學雜費全額相同之獎學金。
3. 在學學生其前一學年具有下列具體事蹟者,由學生事務委員會開會討論決議推薦為獲獎人選:
一、敦品勵學、學術研究表現卓越。
二、熱心公益、服務社會堪為楷模。
三、擔任社團幹部表現優異。
四、其他優秀表現足為表率。
4. 詳細資訊請參閱生機系台大校長獎施行細則。
校長獎今年本系有兩個名額,對此獎項有興趣且符合規範之同學,寫一份essay,介紹你與以上標的有相關的事蹟,將此essay寄給 劉珊杉shanshanliu@ntu.edu.tw,同時副本給 郭彥甫教授,並請於10/11前提交,逾時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