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科會核配博士生獎學金: 博士班學生(國際生除逕博生外,請洽國際處),準備申請資料表及相關資料。
2.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115學年度9月為博士班一至三年級本國籍且非在職學生(含續領、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入學學生),獎勵期間自當年度8月1日起至隔年7月31日止,惟當年度九月為博士班三年級學生,獎勵至博士班三年級止。準備申請資料表及相關資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上述兩項獎學金:
➢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者。
➢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者。
➢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尚未完成註冊者。
➢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 未依規定繳交每年定期評量資料者。
請於115年7月13日17:00前,依據申請的獎學金,將申請資料表及備審證明文件 (1)紙本及 (2)電子檔送農機館214室 劉珊杉小姐,電子檔請Mail: shanshanliu@ntu.edu.tw,申請資料請依序排定,紙本無須裝訂,上述資料缺一不可,繳交前請仔細檢查,避免資料抽換延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