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申請資格
113學年度本校【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即屬國科會「博士生研究獎學金試辦方案」國科會核配類(已受領113年國科會甄選類受獎生,勿再申請113學年度【椰林優秀】博士生獎學金)
113學年度(含113年2月辦理提早註冊及113年8月辦理註冊者)入學就讀之博士班甄試或博士班招生之一年級新生(含本國及外籍逕博生) (國際學位生請洽國際處)
(為因應國科會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113年機制調整過渡期,僅於113學年度另含112學年博士班一、二年級學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領本獎學金:
(一) 於公私立機構從事專職全時之有給職工作或以在職生身分報考。
(二) 以香港、澳門及大陸地區學生身分入學。
(三) 休學、保留入學資格或未完成註冊。
(四) 已支領同屬政府部門獎學金性質經費者。
二、相關規範可見「本校博士生獎學金設置辦法」(刻正研擬修法中) https://www.aca.ntu.edu.tw/w/aca/GAADService_21071211271211713
三、申請文件
(一)博士生獎學金申請資料表。
(二)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學生本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未曾於校內設定金融機構薪資帳號之同學,請至本校myNTU系統登入後左側「帳務財物」選項,並點選「薪資入帳變更申請」,設定同學本人之金融機構薪資帳號(限華南銀行、玉山銀行或郵局請擇一開戶),以免於獲獎後因撥款時間延宕導致影響同學權益。
(三)申請學生之優秀證明文件:請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1.碩士歷年成績正本(舊生須另提供博士歷年成績)
2.碩士論文紙本(或相當碩士論文水準之著作)
3.已發表之學術期刊、著作、作品、專利、研究成果
4.國際級競賽獲獎紀錄證明
5.博士研究計畫
6.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同分時之參酌順序)
7.其他有利資料等。
相關文件請參考附件。
四、請欲申請獎學金同學於113/7/9(二)17:00以前將申請表及申請相關文件電子檔寄至 lindaijyun0506@gmail.com ,並將紙本交至農機館215室 林岱君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