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生活助學金申請公告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生活學習助學金」即日起開放申請,欲申請者請詳閱以下遴選辦法,詳細資訊如附件。
本系遴選辦法:
1.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金融單位(郵局、玉山或華南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3.113年度父、母及本人之財政部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已取得政府單位核發之114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有效期限至115年6月30日)之同學,因公所已完成家戶所得查核,僅需檢附該有效證明文件,無須再提供113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3個月內的戶籍謄本
(學生/配偶與父、母不同戶籍者須分別檢附,倘父或母不在世或已離異,則請檢附在世者或監護人即可)
5.114-1學期成績單
請於115/2/6(五)前送至農機館215室林岱君小姐。
依申請文件,經導師工作委員會遴選作業決選之。